央广网深圳4月18日消息(记者杨振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残障人士和特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产生诸多不便,深圳民政部门主动谋划、提前研判、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兜底保障工作,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
1月至今,深圳民政部门累计向全市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低保边缘人员、困难残疾人、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发放社会救助、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共计4608.88万元。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,两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,按时足额向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,累计发放约971.88万元价格临时补贴,惠及5.2万低收入人群。
特殊时期,特事特办,深圳民政部门通过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、容缺审批、将低保等救助业务审批权下放街道、低保等定期核查及续保时限自动延长至防疫期结束等有力措施,最大程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,确保救助不断档,便利困难群众快速拿到“救命钱”。
与此同时,深圳还加大救助力度,提高临时救助标准。深圳各区(新区)民政部门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,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上限提高至18个月低保标准,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能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。切实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,疫情过后如符合低保条件的,按政策纳入低保救助范围。
在疫情防控时期,深圳民政部门格外关注保障 “一老一小”等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需求,全市养老机构、儿童福利机构,全面严防死守,严格执行封闭管理,对机构内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,确保机构内老人、儿童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。
此外,为了不让一个群众因为疫情“流落街头”,深圳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多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引和应急举措,持续加大对流浪人员的救助力度,全面落实救助安置措施,为那些回不了家的人找到庇护的“港湾”。目前,除了市、区3个救助站外,各区(新区)已开设了46个临时庇护点,形成涵盖市、区、街道三级的应急救助网络,并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,确保对流浪人员应收尽收、应救尽救、应帮尽帮。
截至2020年4月8日,深圳全市各救助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8人次,滞留479人;各临时庇护点累计救助1237人次,帮助121名人员成功找到工作,通过劳动走出困境,回归正常生活。